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万源市竹峪镇长滩河砂石来料再生利用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万源市竹峪镇长滩河砂石来料再生利用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高新区金龙大道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 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