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WUEECG******7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10-29 09: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0-31 17:00:00
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达州分所(代理机构) 公开采购 车辆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7)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采购限价 33.26 万元(该预算与供应商报价均包含车辆到交车地点的运费价、首保费用,不包含车辆购置税、上户费用、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费以及商业险费用等费用。该价格为采购人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的固定不变价格。除公告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采购明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标准 | 单位 | 限价 | 数量 |
1 | 大众2023款帕萨特430PHEV混动豪华版 | 具体参数详见厂家标准(黑色外观,黑色内饰) | 辆 | 21.98万元 | 1 |
2 | 北汽王牌 2024款M7商务版CNG皮套款(7座) | 具体参数详见厂家标准(黑色外观,黑色内饰) | 辆 | 11.28元 | 1 |
“大众牌2023款430PHEV混动”应提供一台适应的充电桩,具体规格型号参照车辆与采购人实际要求,在签订购销合同时进行确定。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车辆(含零部件以及国家强制要求的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能正常使用且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车辆均应有制造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供应商交付的车辆为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生产日期3个月内(因客观原因需延长时间的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所交付的车辆必须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必须满足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无水泡、无事故等的全新车辆,车辆里程数不超过50公里。
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车辆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5、因本次购买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6、因车辆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7、车辆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四)验收要求:
1、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由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车辆数量、车辆的配置清单(包括使用说明书、车辆合格证书、强制检定合格的印证等)和外观。签收仅仅是车辆在数量、外观、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不能免除乙方对于车辆质量缺陷或瑕疵的法律责任,也不免除甲方因车辆质量问题向乙方索赔、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在未通过验收之日起5日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标准的车辆。
3、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甲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但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单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车辆验收时,乙方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车辆出厂合格证原件、说明书原件、三包凭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随车全套资料原件;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前述资料的,必须在3日内负责补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从2024年10月29日09:00至2024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在采购公告期内,由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达州分所 (代理机构)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期间,至少需要2家供应商做出有效报价,否则此次采购无效。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index)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和营业执照,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三)本次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 ******有限公司 )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 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送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付。
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验收标准:
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方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更换、补齐、维修货物的时间计入交货期限,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的违约责任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采购方有权检测设备质量,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如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并作退货处理。
4.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5.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整车质保期为3年或者10万公里。
6.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义务仅限于货物外观、数量、表面质量,供应商不得以通过采购人外观、数量、表面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实质质量要求而不予承担质保、更换等责任的抗辩理由。
(四)价款结算
车辆抵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汽车统一销售发票后,采购方在30个工作日内全款支付。
七、售后服务事宜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缴纳询价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因操作不当造成保证金缴纳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3.供应商在平台缴纳的每一笔费用对应一个交款子账户,每笔费用对应的交款子账户皆不同,转款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的子账户信息转账,若账户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该笔费用缴纳不成功。若在费用交纳的规定时间内,仍有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意向,请重新正确填写交款子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4.查询缴纳子账户信息:交纳相关费用后,供应商应在【投标业务管理】-【子账户查看】中查询已生成的子账户明细,查看账目款项的缴纳状态,确保项目保证金正确交纳。
(二)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人民币¥4000.00 ,由中标方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出的《支付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竞价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金额):332600.00元。
2.单次最低减价幅度(金额):300元。
3.单次最高减价倍数(取整数倍):10倍。
4.限时报价期:15分钟。
5.延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不管有无出价,均自动延时):120秒/每轮。
十一、报名
报名地址:******/#/purchase/index
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郎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85
采购人:******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达州分所
2023年10月29日